辽宁省教育厅11月10日发布《辽宁省中小学作业管理十要求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十要求明确规定了中小学作业问题。
学校必须零起点教育,严禁欺骗教育超纲超进度教育。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新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的完整性。非零起点教育的学校和校长取消了优先评价资格。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购教育辅助资料等行为。开发者_StackOverflow社区
学校应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发布学生考试排名。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偏不倚,不奇怪问题,考试难易度适当。严禁发布考生个人或集体报考成绩、排名等信息,校内不得开展各班学生报考成绩排名。
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自习课时。学校制定作业实施方案,教务部门、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协调统一学校、年级、班级各学科教师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掌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学校应明确规定合理充分的学生自习时间,严禁无故挪用和占用。
教师必须正确配置作业,严禁配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严禁老师在微信群、QQ群等配置家庭作业。
教师必须自己修改作业,严禁家长和学生代替工作。对于不按时自行批改作业的教师,全部取消职务升级,评价优先资格,学校校长取消优先资格。
学生应自愿独立完成作业。学生应充分利用校内外学习时间,加强自我管理,自主独立完成作业,不欺骗或模仿。
学生必须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学生应加强体育锻炼,校外体育活动应纳入作业任务。严格控制家庭网络时间,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
监护人必须促进学生家庭作业的执行。父母应该积极立良好的学习环境,不增加学生的作业负担。做好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安全防护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向老师反馈学生家庭作业的完成情况。
监护人必须保障学生的睡眠。家长要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在10小时以上,中学生在9小时以上。家长要控制学生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防止学生沉迷于网络。
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控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不得安排教师在与教育教育无关的地方开展特别工作。不得要求教师重复填写同类表格数据等,保障教师批改作业时间。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当地实际,对教师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并将其纳入教师工作量。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教育监督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作为对各地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地设立监督通报电话,应对人民群众强烈反映的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认真检查,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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