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科学。狭义的法律史仅着重于法律本身的演进,而广义的法制史所包含的范围较广,除法律本身之、法律相关制度以及法律实行的情况外,还包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通常将法律史等同于法制史,但现今中国的法学学科划分认为,法律史大于法制史,而法律史包括制度史和思想史。国内的硕士点和博士点一般是法律史而不是法制史。
20世纪90年代之前,国内硕士点和博士点通常是法制史的学科点,但是随着世纪末和新世纪的到来。各大重点高校和五大政法院校(现为四个)都认识到这个问题,所以纷纷将硕士点改为法律史,方向包括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开发者_C百科制史(西方法制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西方法律思想史(与法理学交互)等等。
但是,在本科的教学中,依旧是分成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而不称为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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