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刘备 2021-08-19 09:37 开发者_C百科
可以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
第十二条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所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应当立即返回部队。除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及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一般不得召回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对因工作需要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士官,应当在当年安排补假。士官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事假的,其请假时间应当在当年探亲、休假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
第十四条 士官探亲乘坐交通工具、中转住宿的标准及相关费用的报销,按照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异地休假的相关费用自理。
雷忆丹 2021-08-19 09:45 201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点)》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开发者_运维知识库规定:军官或者士兵按照规定已经探亲或者休假的,一般不再准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正营职以下军官和士兵由旅(团)级单位首长批准,副团职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并报上级首长备案,院校学员由院校首长批准,其假期不得超过10日。结论:一般情况下,休完年休假的军官、士官,则不再准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假期不得超过10日。2、请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关于军官、士兵探亲休假与请事假的关系,2017年4月8日下发的《关于现役军人探亲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事假”作了明确:军官请事假每次超过1个工作日以上的,请假天数从年休假期中扣除,累计超过本人年休假假期的视为休满假。士官的事假与年休假假期计算关系,按照军官执行。结论:非节假日和休息日,请事假1日以上的,原则上从年休假中扣除;节假日和休息日,由单位统一安排轮休的,不计入年休假期。3、休完年休假,因特殊情况请了事假,是否从翌年正常假期中扣除?因特殊情况,在休完年休假期后,又请了事假,是否在第二年的正常探亲假期中扣除呢?针对这个问题,军路君从200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第十二条中找到了答案:士官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事假的,其请假时间应当在当年探亲、休假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结论:于此可鉴,本文开头网友咨询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在休完年休假后,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的,会从翌年假期中扣除。
azs5241 2021-08-19 09:47 可以,初级士官的请假时间是 20天,中级是30,高级是40 一般过年回不到家,过年属于一般的战备。 三军的话好请假点,武警你是比较难的,这个除非你和你们司令部关系好。 不过武警有些并不是按照你这样的时间来, 我是开发者_开发百科外籍干部,我的假期本来是30,我们上级单位非只给我们20,你能如何,这领导无比牛。
大白兔奶糖007 2021-08-19 09:48 开发者_运维知识库 这个可以请假、士官一般都是有年假的、就算年假休完了、也可以申请事假、您这个算是直系亲属、如果假休完了、也应该可以请7-15天事假、
找九尾的鸣人 2021-08-19 09:54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落实现役军官休假、探亲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依照本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待遇。 第三条 军官休假、探亲按照服从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第四条 军官一年内只享受休假或者探亲中的一项。 第五条 军官休假或者探亲的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 军官休假、探亲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不得另行规定其他各类假期。 第七条 国家发布动员会令后,所有休假、探亲的军官应当自动结束假期,立即返回部队。 第二章 休 假 第八条 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 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第十条 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开发者_如何学Python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第十一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第十二条 军官疗养一般应当在休假期间安排。当年疗养过的军官,疗养时间从假期中扣除。 第十三条 军官一般就地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 军官及配偶均在西藏地区工作的,每年可以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到西藏以外地区休假。 第十四条 军队院校的军官休假,原则上应当在寒假、暑假期间安排。 第三章 探 亲 第十五条 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 第十六条 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 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八条 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九条 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的士官探亲休假时间增加 按照艰苦地区类别和岗位艰险程度,在士官享受探亲休假基本假期的基础上,《规定》确定了相应增加假期的时间。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士官,每次假期增加30天;在西藏地区和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以及西沙、南沙群岛部队工作的士官,每次假期增加20天;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地区工作的,在新疆、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广西陆地边防线上连以下分队执勤的,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条件下工作的士官,每次假期增加10天。 一般不得召回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 取消补偿性、奖励性休假 《规定》中明确,士官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因特殊情况,经团(旅)级以上单位批准,士官可以将当年的假期分为两段安排。现行的当年未探亲的士官翌年增加15至20天假期的政策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时明确,士官不得随意请事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其请假的时间应在当年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此外,还明确规定除本《规定》法定的假期外,不得另外规定其他各类探亲休假的假期,从制度上杜绝了各种随意性,以保证部队依法、正规办事。 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按照规定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应当说明的是,士官配偶来队的时机,既要充分考虑士官的意愿,也要根据部队工作和士官家属临时来队住房的周转情况,统一计划、妥善周密地安排,使士官配偶在来队期间感受到部队的关心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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