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不是新问题,也不是新政策的关注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以道德和能力为导向、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这次教育部发文可以说是这个方案的具体执行。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防开发者_如何学Go止就业歧视停留在文件中。
教育部此次发文明确提到,不得把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也是具有针对性的。近年来,一些单位在招聘人才时,明确提到只招全日制毕业生,把非全日制毕业生排除在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只是学习方式不同,教育者获得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置全日制限制条件,不仅怀疑对非全日制毕业生的歧视,还严重影响了中国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而且,从现实来看,使用者在招聘中设定了全日制限制条件,即使被求职者投诉,被媒体暴露,监督部门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几乎没有处罚,也有向求职者道歉的部门。招聘条件中白纸黑字明确记载了只招聘全日制毕业生这样明确的学历歧视,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更不用说秘密的学历歧视了。一般来说,秘密歧视是指使用者在发表录用公告时没有设定录用限制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实行内部限制标准,不按学历标准拒绝不符合录用要求的求职者,求职者对这样的歧视也很难进行科学调查,监督部门更难调查。
如何扭转唯名校的指导,管理学历歧视?首先,必须全面整理招聘公告中公开存在的学历歧视。管理这样的学历歧视,必须严格把握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招聘,特别是地方政府发表的人才政策中具有唯名校指导、学历歧视意义的人才标准,明确制止,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目前,全国各地出台引进人才的政策,综合各地人才政策,有必要根据学历论人才的问题。地方政府的人才标准是根据学历制定的,地方政府也允许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歧视学历。打破唯一的学校唯一的学历的方向性有可能流向形式。
扭转唯名校的方向性,管理学历歧视,在我国存在社会对这样的问题的容忍度很高的现实问题。很多人反问,不用学历选人,不是因为关系选人吗?有些人认为雇主强调名牌学校的学历没有错,这可以激励学生好好学习。这些论调给使用者带来学历歧视的底气,在很多人的支持下,一些使用者将招聘多少名校、高学历人才作为政绩。因此,归根结底,管理就业歧视,建立更科学、更基于人才能力的评价体系,建立各级学校,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推进全社会从学历社会向能力社会转型。以非全日制教育为例,不能形成招生分数低、培养要求低、学生混合学位的刻板形象,必须实行与全日制教育相同的招生、培养、毕业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社会对这种学习方式的认知度,促进这种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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