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宪法和地方立法学会会长丁祖年被邀请访问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在德智楼9A405会议室举行学术讲座。恩施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恩施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吕世安、恩施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谭艳军来听,该院副院长李文革、该院教师冉艳辉、司马俊莲、一些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了这次讲座。丁祖年担任主讲人,司马俊莲开发者_开发技巧担任主持人。
围绕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问题和方向的主题,丁祖年以自己的工作经验、职业感觉两方面为切入点进行说明。他冷静地说,自己从事立法工作已经30多年了,喜欢记录,喜欢钻研。经过长期的立法研究,他越来越赞同卢立法是社会上最聪明的人做的工作。良法善治,国家、社会管理重量重,难易度高。随后,丁祖年从当前地方立法所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新形势下地方立法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两方面深入阐述。对于当前地方立法的形势定位,丁祖年从建国时代开始整理,指出地方立法在我国立法系统中逐渐显示出独特的地位变化,对于地方立法当前的问题,他结合实际立法问题、新时代中国国情等因素,表明地方存在定位高、难易度高、要求高等问题。其次,针对地方立法难题,他提出了完善地方立法权限和空间、确立科学地方立法标准、健全地方立法工作体制三条解决途径。之后,丁祖年详细说明了这个方案,整齐了。最后,丁祖年与现场师生交流探讨地方立法的内在逻辑、地方自治权、地方性事务和合法审查问题。谭艳军与丁祖年就自治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的内容进行了友好的交流。
本次讲座与生活实际密切相关,提高了学生对地方立法过程、立法功能和立法问题的认识,提高了学生的思考能力。同时,为市、自治州等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参考,提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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