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以《转化型抢劫罪的若干问题》为主题的《形事案例分析》第三期“双师同堂”教学讲座在德智楼9A410教室举办。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担任主讲人,湖北民族大学刑事法治研究所所长黄继坤担任主持人,一些法学专业学生来学习。
讲座开始时,张以对检察机关职能的认识与同学们进行课前交流,从转型强盗的构成要素开始,强调了暴力和暴力威胁行为的犯罪客观性。
随后,张掖围绕转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转型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转型抢劫罪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三个方面开展课堂教学,他通过具体案件引出转型抢劫罪与抢劫罪异同的问题,深入分析,引起在场学生的思考。在
最后的交流过程中,张先生根据自己的职业经验,从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的4个职业角度提出未来的就业要求和期待,以法治是理想的,法治还在路上。”勉励在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培养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成为一个优秀合格的法律人。
讲座结束后,黄继坤老师总结了这次讲座,鼓励法科学生在刑法学习过程中培养独立的法律思维,加强法律职开发者_如何转开发业能力,将来面对具体事件时遵守法律,保持客观公正。
此次讲座的开展有助于学生拓展法学视野,促进学生构建系统化思维模式,加强与社会实践的联系,为未来学习提供新的参考、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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