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据“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2021年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对冒充“老干妈”的曹等三人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郑某军、刘某利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军、刘某利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老干妈”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2020年4月,腾讯公司以拖欠开发者_如何学Go广告费为由,要求查封、冻结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的资产。6月30日,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有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贵阳警方报案。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公司市场部经理,为获取推广活动中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通过互联网非法转卖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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