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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年底“清零” 一年内不生病住院 相当于白交了?还真不是?

开发者 https://www.devze.com 2022-12-09 08:14 出处:网络 作者:StackOverflow社区
区别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缴费年限是不累积的,也就是缴费一年保障一年、年底清零。

区别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缴费年限是不累积的,也就是缴费一年保障一年、年底清零。

如果从上述角度来讲,假设2022年缴纳新农合,一年内没有住院和大病,确实是白交了。

但考虑问题时应当全面,更不应事后诸葛亮,实际上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不能算白交:

再说这个问题之前,先看一下两种社会医疗保险在累计缴费年限上的区别: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有两大部分构成,一是针对企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是针对城乡居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更习惯称之为“新农合”)。

区别于商业医疗保险,这两大保险都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地,是一种社会福利。

但是,尽管都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构成,两者却在累计缴费年限上存在巨大差别: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规定在男性达到60岁退休年龄、女性职工达到50岁退休年龄的时候,只要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15年的要求,那么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便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直至去世。

此外在缴费年限的计算上,与养老保险类似,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说回到新农合,缴费年限是不累计的,即缴费一年则保障一年,年底清零,不缴费则不享受医保待遇,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还需继续缴费方能享受医保待遇。

举个例子讲,多数地区新农合集中缴费期是9月1日-12月31日,倘若在这个期限内缴费,那么2023年便可享受医保待遇,不缴费则2023年医保待遇取消;

或者再比如,同样是45岁,一人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至60岁退休时缴纳了15年,那么60岁退休后就不用缴费了,医保待遇继续享有;另一人参保新农合,到60岁时也缴纳了15年,但鉴于缴费年限不累计,之后还需要继续按年缴费,否则待遇中断。

缴费年限累计与否,是两种社会医保的重要区别之一,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言,即便某年或者某几年内没有缴费,也不会白开发者_运维知识库交,毕竟缴费年限是累计的,退休后有保障。

自新农合推出以来,个人缴费标准连续提高,已经从最初的10元/年涨到了如今不低于350元/年。

比如我们这里,个人缴费标准是360元/年,学生以集体形式缴费,标准是320元/年。

每人360元,一个五口之家就需要1800元,这对于普通农民家庭来说,还是有一定压力的。

有些人连年缴费,但几乎没有大病或者住院,没有享受到报销,又鉴于缴费标准在提高、缴费年限不累计,于是认为白交了,新一年度集中缴费期来临的时候就会出现动摇或犹豫的心理。

没有享受报销就白交了吗?未免也太过于片面了,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以下这个问题:

一,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需要:

任何形式的保险,其根本逻辑都是防范于未然,不是必须要用到,而是用到的时候一定要有。

拿车险举例,我个人每年在车险上的花费都在3000元左右,但开车10余年从来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也没有享受到来自保险公司一分钱的报销。

新农合也是类似,它的存在是为我们“兜底”,交了费但用不到是一件好事,说明我们身体健康、没病没灾,这就足够了。

换一个角度,人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谁也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天有不测风云,假设在某一个时间大病一场,而事先又没有缴费,无论是治病花几万还是几十万,都需要个人自己掏腰包。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案例,本来是相对富裕的家庭,但因为一场大病而返贫、致贫,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当初为了省下两三百元的费用而没有参保新农合,后悔晚矣。

尤其是对于年龄大的群体而言,发生重大疾病的概率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所以一定不要轻易中断医保,用不到总比需要用的时候没有强,是不是这个道理?

二,不缴费其实就相当于放弃了福利:

对新农合一定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简单来说,新农合是一项国家福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的存在是为了给广大城乡居民一个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既然是福利,那么不缴费也就意味着放弃了这项福利。

有的人只盯着350元的个人缴费部分,其实新农合财政补贴部分才是“大头”,我们个人承担350元的同时,财政补贴同样承担不低于610元,是个人缴费标准的近两倍。

换句话说,如果个人不缴费,那么财政补贴的这610元,相当于你主动放弃了。或者如果不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以后想补缴,也是无法享受财政补贴福利的,个人需要缴费的标准就提高到了350元+610元=960元。

今年财政补贴提高到不低于610元

三,新农合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如果都不缴费,运转就进行不下去,吃亏的是所有人:

新农合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保,个人缴费的同时,财政予以补贴,也同时鼓励有能力和有担当的集体、组织参与进来。

由此可见,新农合是一项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大家都拿出一部分钱,汇聚成河就形成一个庞大的医疗基金,这个基金的受益人今年是老张,明年可能是老李,谁也不会因为生病而致贫返贫。

说得更直白一些,假设某座城市有100万城乡居民,每人缴费350元,那么医保基金就有3.5亿元,有人生病住院了,就给他从这3.5亿基金中报销,这不正式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最好体现吗?

换句话说,倘若大家都不参保,那么这项制度就运转不下去,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会住院、生病,吃亏的是每一个人。

四,新农合包括“门诊补偿”

大家可能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新农合只有在住院或重大疾病的时候才能按比例报销,其实并非如此,新农合是包括门诊补偿的。

生大病的概率比较低,但谁也不能保证从年初到年尾,从来没有个“头痛脑热”,这时候就能用到门诊补偿了。

比如,如果有个头痛脑热,我们一般去村级或社区卫生室输液或者买药,而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这不也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吗?

再就是无论镇卫生院、二级医院还是三级医院,处方药是可以予以补贴的,限额100元-200元不等。有了这项保障,对于平常经常吃处方药的人来说,就能享受到处方药费补贴。

拿我母亲举例,她患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征,日常需要吃一种名为多巴丝肼的药物进行维持,市场上这种药的售价在75元/盒左右,而隔一段时间我们就去旁边的镇卫生室花个几块钱挂个号,开个处方,院内买药每次能补贴几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

相较于三百多元的医保费用,单是处方药的补贴就“找补”回来了,相当于省钱了。

综上四个角度来说,尽管一年到头没有“大病小情”的,确实不能享受报销,表面上来看是白交了,但仔细一想又不是那么回事:

往小了说,谁也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为了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多一份保障岂不是更好。

往大了说,新农合带有“互助共济”的性质,为了全体城乡居民的利益,这种机制长久良性运转下去就离不开大家积极主动的缴费和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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