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元。
用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中心城区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下调10%,每立方米降至1.908元。
用电:按照《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3-6月份优惠电费部分将在当月交纳电费时直接扣除。
用气: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气价格下调10%,每立方米降至3.235元(其中,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期间,用气价格降至每立方米3.211元);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用气价格降至每立方米2.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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