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最新文件显示,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Sergey Brin)将出售约44亿美元的谷歌股票。
截至2015年1月30日,布林和佩奇持有谷歌约4460万股b股和4460万股C股。根据新的交易计划,他们将分别出售200万股B类普通股(出售后将立即转换为A类股票)和200万股无表决权的C类股票。
交易完成后,他们将合计持有谷歌4060万股b股和4060万股C股。
由于谷歌的股价目前约为550美元,出售的800万股股票总价值将约为44亿美元。该文件没有具体说明布林和佩奇将在何时出售这些股票,但他们承诺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出售这些股票,以避免对市场造成太大影响。
即使佩奇和布林出售价值44亿美元的股票,他们仍将保留对谷歌的大部分控制权。出售后,他们仅持有谷歌11.9%的A类流通股和B类普通股,但仍持有52%的表决权。
这是因为谷歌采用了双层股权结构。b股主要由布林、佩奇和谷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持有,投票权是a股的10倍。因此,这类b股常被称为“超级表决权”股。(谷歌2012年推出的C类股不含任何表决权。)
目前很多科技公司都采用了双层股权结构,比如脸书、领英、Box。然而,当它在2004年上市时,谷歌是最早引入这种模式的公司之一。
投资者很少容忍这样的股权结构。在这种结构下,虽然公司已经上市,但公司内部人仍将拥有很大的控制权。在谷歌之前,股权结构主要被家族经营的媒体公司采用,比如《华尔街日报》和《纽约时报》,这些媒体公司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保持新开发者_Go百科闻制作的独立性。
谷歌在2004年的S1文件中已经指出了这一点:“我们制定的公司架构是为了保持长期稳定。投资谷歌意味着你长期押注于谷歌团队,尤其是谢尔盖和我以及我们的创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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