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曝光范冰冰签订“阴阳合同”,表面上拿1000万片酬实际上拿6000万片酬,并截图《刑法》第201条声称有个法律管这事,直指范冰冰涉嫌逃税。
因为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因此无锡税务局开始介入调查,如果最终坐实范冰冰确实存在上述情况,那么她就吃不了兜着走了,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我们假定崔永元曝光的情况属实,那么范冰冰作为纳税人,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这种欺骗、隐瞒的开发者_高级运维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并且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较大,远远超过了应缴纳税款的10%,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逃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第1款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但是,即使如此范冰冰也还有生路,因为目前只是税务机关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并没有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如果范冰冰及时补缴少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接受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第2款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范冰冰究竟有没有构成逃税,我们就等待无锡税务机关的调查结果吧。当年刘晓庆因为涉逃税偷税被拘押,前后共失去自由422天,演艺生涯遭遇滑铁卢,范冰冰会不会步她后尘呢?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