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普银案非法吸收存款超过55亿元,参与开票的银行员工也不少。
参与华融普银案的光大银行某支行行长助理徐强,筹集资金近7000万元,在逃亡两年后终于在海口落网。9月19日,刑事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审判处徐强有期徒刑三年。
经石家庄市桥西开发者_StackOverflow社区区人民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徐强担任石家庄光大银行中华南街支行、红旗街支行行长助理期间,经介绍,获悉华融普银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钟芳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投资华融普银高速基金、华融普银京西北基金的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11%-12%徐强通过上网、走访北京公司、主动联系等方式了解到公司的具体情况。
之后,向客户王某等人宣传业务,王某等人与华融普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股权回购协议》号文件,以自己的名义将款项转入上述公司账户。
许强共吸收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6940万元,至今有人民币6644.75万元没有返还。许强收取的提成能够查证属实的共计人民币214.99万元。,.审计
徐强引进的17个投资者中,最大的一个投资了880万元,最小的一个投资了100万元。根据集资参与人徐的证言,由于本人之前在光大银行理财工作中认识,理财收益并不理想。后来徐强告诉我,我们银行有内部理财产品,100万需要的年收入是11%,有保障,安全,无风险。投资这个产品可以挽回之前的损失。后来我投资了100万元,买下了林蓝高速公路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协议,利息每半年返还一次。截至目前,仅归还利息5.5万元,本金100万元。
2015年7月,徐强开始逃跑并失踪。徐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7年5月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上网追逃。当月月底,徐强在海口星光假日酒店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以返还本金、支付利息为诱饵,参与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吸收资金的行为。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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