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哲海。
本报讯:11月30日,广受舆论关注的河南谢哲海故意杀人案再审判决落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谢哲海无罪。
判决书显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缺乏客观证据证明原审被告人谢哲海故意杀人。除了谢哲海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谢哲海犯了杀人罪,间接证据也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本案虽无证据证明存在刑讯逼供,但原审判决定案所依据的证据尚未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谢哲海有罪。
该报此前报道称,1996年5月,25岁的谢哲海卷入了一起谋杀案。当年5月30日晚,周口市女青年王在回家途中被凶器击中致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办案民警将调查范围限定为熟悉现场环境,当晚一直在剧院附近活动的年轻男子。
公安机关通过进一步侦查,认为谢哲海有重大作案嫌疑,理由是其陈述与多名证人证言相矛盾。最后,在“强大攻势”下,谢哲海交代了犯罪过程。
警方查明,1996年5月30日,谢哲海到大营子村熟人王某生家喝酒。晚上,他醒了,和别人去看戏了。戏还没演完,谢哲海就提前走了,回到王家。之后,他再次离开王的家,从附近一个村子的压开发者_JAVA技巧水井里拿走铁井杆,埋伏在路上。当晚12时许,被害人王某路过,谢哲海拦住其去路做错事。遭到反抗后恼羞成怒,当场将王打昏致死。
2000年2月29日,周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6155.6元。宣判后,谢哲海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6月2日,河南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一审判决前,周口市检察院和周口中院均已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
该报指出,案卷显示,警方发现谢哲海作案时身穿白色衬衫。但谢哲海在接受警方盘问和讯问时,先是对白衬衫一无所知,后又改口称“血,是白夹克”,并在后来的供述中多次提到“身上有血”的细节。
对于这个案件的关键证据,警方一直在寻找。事发当天,曾与谢哲海一起喝酒的两名村民曾向媒体表示,当天他们穿着外套,并没有看到白衬衫。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阶段,太康县刑侦队于1996年9月4日出具证明,称谢哲海被羁押期间穿的裤子为其作案时穿的裤子,但其上未发现血迹。此外,警方没有说明白衬衫的下落,也没有补充新的证据。
案件再次移送法院时,周口市检察院没有补充任何新的证据,一审、二审法院根据原证据作出有罪判决。
辩护律师曲认为,本案中,除谢哲海的供述外,没有客观证据证明其犯有杀人罪,其有罪供述极不稳定。对犯罪细节的陈述有许多不一致之处。
此外,物证清单中也没有谢哲海的血迹、脚印、指纹等生物痕迹的描述。判决认定凶器的杀人杆上的血迹只发现有山姆
曲告诉该报,之后,他们向最高法院和河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并于2020年11月17日收到河南省高院的再审决定。
该决定显示,河南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认定其为强奸他人被反抗,即武装致死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本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河南省高院组成合议庭再审。
经过两年多的等待,该案再审于2022年11月23日开庭。
谢哲海案件时间表
1996年5月30日,周口市一年轻女子王被谢哲海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000年2月29日,周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6月2日,河南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谢哲海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减刑后的谢哲海出狱,共服刑22年。
2019年2月,谢哲海向河南高院提出申诉,当年8月被驳回。此后,他向最高法院和河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9年9月22日,河南高院作出再审决定,理由是“原审认定谢哲海强奸他人被抗拒,即持械致死证据不真实、不充分,本案符合再审条件。”
2022年11月24日,谢哲海故意杀人案再审。
2022年11月28日,河南高院作出再审判决:谢哲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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