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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申请12306网站公开3亿元造价预算遭驳回?

开发者 https://www.devze.com 2022-12-18 12:44 出处:网络 作者:Go百科
“每年春运高峰期订票进入高峰期,铁道部12306网站都能成为‘话题王’。由此引发的刷票插件之争,被网友解读为“笨也别怪别人太聪明”。登录难、购票难成为网友诟病的主要话题。2012年,网络记者周晓通过微博爆料,

“每年春运高峰期订票进入高峰期,铁道部12306网站都能成为‘话题王’。由此引发的刷票插件之争,被网友解读为“笨也别怪别人太聪明”。登录难、购票难成为网友诟病的主要话题。2012年,网络记者周晓通过微博爆料,质疑12306网站投资1亿元。”

2012年9月起,网络记者周晓对原铁道部12306网站进行质疑。与此同时,多名市民以个人身份向铁道部提出申请,要求公开网站招标信息等内容,北京律师董也发起了申请。针对铁道部含糊不清的答复,两人均表示不满,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因铁道部撤销,诉讼终止。案件恢复已经两年了。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周晓云、董的诉讼请求,裁定其要求披露的内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开发者_如何学编程府信息公开条例》范围内。

案情

申请公开信息被告知“上网查”

2012年9月,周筱云在12306网站上向铁道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新一代票制一期工程招标的相关详细信息,包括公开投标的企业数量和名称、各自方案的详细情况、公开投标企业的报价、太极股份和同方股份中标原因、太极股份和同方股份中标方案即1.99亿元硬件。

2012年10月18日,铁道部回复周筱云称,该网站由独立法人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招标,其依法履行了在中国采购招标网等网站上告知的法律义务。“其他相关问题已通过新华网、中国网等媒体进一步说明。建议您通过上述网站和媒体查询相关信息”。

周晓认为,铁道部的答复含糊笼统,既没有按照原告要求对原告的申请内容给予书面答复,也没有明确告知原告获取每一个申请项目的方式方法,特别是通过其他组织为部分申请项目提供有偿服务的政府信息,严重违法,不仅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严重侵害了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因此,我们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铁道部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信息。

判决

申请内容不符合公开适用范围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董、不服被告对原铁道部(2012)22号、23号行政诉讼的答复,裁定驳回董、的诉讼请求。

该案历时两年,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不再保留铁道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两案暂缓审理。案件恢复后,被告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

一中院认为,原告董、向原铁道部申请披露的“12306网站建设设计服务招标过程”、“中标方案”、“公开参加评标的专家委员会名单”等信息,并非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范围。原铁道部对原告申请的答复未反映原告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法院认为,两原告分别对22号和23号提起了两项诉讼,不属于

收到法院判决后,周晓宇在自己的腾讯微博上转发了一中院的行政裁定书,并评论道“我要上诉!”周晓云在微博中表示,“铁道部斥资5亿元建设史上最差的网上售票系统12306,并拒绝透露招标信息。2012年11月,周小云只用了50元就把它告上了法庭。推迟两年被驳回,理由是前铁道部没有义务将其公之于众。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和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公开!”

在另一起案件中,原告董对《北青报》记者表示,“12306网站没有政府监管,此事在铁路改革形势下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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