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据央视新闻,截至今天17时许,广州沥心沙大桥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22日下午,沥心沙大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称,此次事故系船员操作失当,肇事船舶良辉688轮左舷船身触碰沥心沙大桥下行通航孔18#桥墩,随后船头再次触碰下行通航孔19#桥墩,致使该通航孔上的桥面断裂。
当天上午,涉事船只公司负责人张先生曾告诉红星新闻,他正在现场全力配合调查,等政府确认责任后,会积极赔偿相关人员及被撞桥的损失。目前,涉事船主已被控制。
操作失当触碰桥墩致桥面断裂、人员伤亡,船长、船员及涉事船舶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对此,红星新闻咨询的多位律师认为,该肇事船只的驾驶人等或涉嫌交通肇事罪。
律师:驾驶人等或涉嫌交通肇事罪
最高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介绍,本案取决于驾驶人等是过失还是故意。若驾驶人主观存在过失,未按规定加强瞭望、未采取安全航速等措施,则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良辉688集装箱船在航行过程中触碰沥心沙大桥桥墩,致桥面断裂,现已导致多人死亡受伤。从事发过程来看,肇事船只的驾驶人等或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还需根据进一步调查查明的事发原因和情形,也即根据船只驾驶人是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本次事故发生来确定。林小明介绍。
林小明指出,根据《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包括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此外,如果船主等存在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具有相应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根据我国《船舶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涉事船只可能会因违反航行规则、操作不当或未能采取有效避碰措施而承担法律责任,可能包括罚款、停航整顿、吊销船舶证书等行政处罚,严重者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其他相关罪名;民事责任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桥梁修复费用、赔偿因桥梁中断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赔偿金等。
付建介绍,船长作为船舶的负责人,通常需要对船舶的安全运营负责。如果事故是由于驾驶人的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驾驶人将承担主要责任。此外,船舶所有者、经营者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是在安全管理和船舶维护方面存在疏漏时。
驾驶人等在此次事件中的法律责任将取决于官方的事故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同时,此事件也提醒了社会各界对桥梁安全和船舶管理的重视,以及在类似事故发生时,如何有效地保障民众的生活需求和经济利益。付建说。
16年前佛山九江大桥发生运沙船撞桥事故
船长因交通肇事罪获刑6年
红星新闻梳理发现,2007年7月15日,广东佛山九江大桥曾发生一起运沙船撞击桥墩事件,造成大桥南岸200米桥面坍塌,4辆汽车坠入江中,7名司乘人员以及2名桥面巡桥工人失踪。广东省政府曾通报,据初步分析九江大桥坍塌事故是运沙船违规操作,驶入非主航道撞上桥墩所致。
据人民法院报,2013年9月,广东九江大桥坍塌交通肇事案二审维持一审原判,认定肇事船长石某因违反水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8人死亡,并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6年。
二审审理查明,石某驾驶装载河砂的船只,行驶说江面有浓雾,能见度急剧下降,船长石某未按照规定加强瞭望、选择安全地点抛锚以及采取安全航速等措施,在无法确认主航道情况下冒险航行,致触碰事件发生,导致九江大桥三个桥墩倒塌,桥面坍塌,4辆汽车落入江中损毁,8人落水死亡及经济损失4500万元的严重后果。
编辑:陈艳琦责编:吴忠兰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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