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日,一名女主播在广州荔湾一家海底捞就餐时拍摄不雅视频,并通过网络传播,被警方刑事拘留。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个例,早前,广西南宁一对男女在乐园内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并在微信朋友圈传播,最终各被行政拘留五日。
2月20日,有律师向南都记者分析,如果在公共场合自拍,不影响他人,不影响公共秩序,可能不会构成犯罪。但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类案:乐园内拍淫秽视频发朋友圈被拘留
一段拍摄于海底捞包厢的视频中,一名女主播衣着暴露,用筷子夹菜作出不雅动作,引发争议。
女主播在海底捞拍摄淫秽视频。
据通报,2月14日下午,广州荔湾警方接到某餐饮店负责人报警,称有一名女子在其店内拍摄不雅视频,并在网上传播。接报后,荔湾警方迅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曾某为博取网络关注,于2月12日17时许在花地大道某餐饮店包厢内用餐期间,拍摄低俗视频,并通过网络将视频发给陈某等人。陈某为吸引流量,达到带货牟利的目的,将该视频再次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曾某、陈某和朱某、冼某等4人还拍摄多部淫秽视频及图片,并通过网络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展侦查,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对曾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
19日,荔湾警方告诉南都记者,上述人员违法犯罪事实已经查明。
这并非个例。2020年1月4日,广西南宁凤岭欢乐世界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中称,近日,有摄影师在未经该园允许下,私自在跳伞塔拍摄裸体照片和视频,并经微信朋友圈发布。对此,凤岭欢乐世界已向派出所报案。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通报,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次日15时许,依法将两名涉案嫌疑人张某和薛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广西南宁一对男女在乐园内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涉嫌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对薛某涉嫌传播淫秽信息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
此外,2023年4月17日,广东揭阳普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抓获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松、周某娜。
林某松、周某娜交代,两人在流沙北街道西陇村、兰花广场、普宁广场及其周边商铺等地,多次录制淫秽视频,拍摄不雅图像,并上传至网络从中牟利。最终,两人均被刑事拘留。
律师:以此牟利情节严重者或面临无期徒刑
在公共场合拍摄不雅视频,将面临哪些处罚?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向南都记者分析,如果在公共场合自拍,不影响他人,不影响公共秩序,可能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拍摄不雅视频过程中,在公开场合存在挑衅行为,影响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有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如果在包厢内,没有其他人在场,可能就不涉嫌寻衅滋事。”
“如果发布、传播不雅视频,有可能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邓刚表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牟慧兰责编:周尚斗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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