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有一对父子在挪移车辆过程中和别人发生口角,对方有三人,针对父子两人展开群殴,父子两人为自保开始还手,本以为是自卫行为,不想被警方认定为互殴,刑拘10天、罚款500元。这对父子无法接受决定提起刑事诉讼,最近案子已经开庭,但在结束后并没有当庭宣判。父子两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是伤害他人,故意殴打,没有想去打他们,只是想要保护自己。
有人认为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必然要还击,这是正确的,按照警方的说法,即便打死都不能够还手,只要还手就等同于互殴,难道就只能够傻呆呆的等待着被打?有网友表示,如果不是遭受开发者_JS百科到攻击,根本就不需要去正当防卫退1万步而言,即便是还手都是无奈的还手,为何最终的结果已经是如此样子,有人说这就是和稀泥,相关部门在解决问题时选择这类的方式让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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