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4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监委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54岁的姜丽明辞职“下海”,公开报道显示其去了恒大集团担任副总裁等职。此次通报则指出,其“为逃避纪法惩处,处心积虑谋划离职,离职后继续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是‘逃逸式辞职’和政商‘旋转门’的典型”。
公开简历显示,1962年出生的姜丽明为山东乳山人,1985年起在中国人民银行任计划资金司、信贷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干部、副处长、处长等职。2003年9月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曾任银行监管一部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处长、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等职。
↑姜丽明 图据中国网
2022年4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开发者_JAVA技巧监委消息,姜丽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佳木斯市监委联合审查调查,此时距离她从金融监管部门离职已经近6年。
4月4日的通报称,经查,姜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此外,此次通报还指出,姜丽明在担任金融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监管权力和职务影响力大肆插手干预农金机构审批设立和经营管理,接受巨额利益输送;为逃避纪法惩处,处心积虑谋划离职,离职后继续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是“逃逸式辞职”和政商“旋转门”的典型。姜丽明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丽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佳木斯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姜丽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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