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味
2021-05-15 18:06
参考一下吧《微笑的酒徒》nbsp;(1628--1630)nbsp;哈尔斯喜欢生动活泼的效果,力求在动态中自然地展示人物的特征,捕捉他们瞬间的神态,为此他运用了在当时极其大胆奔放的笔法,即迅速有力摆上画面的笔触塑造出一个个如生的形象。《吉卜赛女郎》(约1628)是他的画法和风格的鲜明例证。与文艺复兴盛行的庄重的肖像画不同,他选开发者_JAVA百科取富于表现力的刹那间嬉笑神情来描绘,速写式的轻快笔触,活灵活现地点染出一位性格爽朗、欢快俏皮的吉卜赛女人形象,观众仿佛能听到她的笑声。他自由的画法,可以与二多年后的印象主义者相比美。nbsp;群像画在荷兰特别流行,哈尔斯在确立这种肖像画样式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民团是荷兰的一种武装力量,各个城市的民团往往请画家描绘成员集体的形象。哈尔斯为哈莱姆城民团画过三幅群像画,《圣乔治民团的宴会》(1616)是其中的第一幅。在这件歌颂性作品中,人物组合得较为自然,随意而又不乏庄重,体现出他们集体的风貌。哈尔斯运用深重的黑色和明亮的白色来增加画面的力度,使作品显得相当明快。nbsp;2、伦勃朗nbsp;与专精肖像画的哈尔斯不同,也与众多局限在其一狭窄范围内的荷兰画家不同,伦勃朗(Vannbsp;Rijnnbsp;RembrandtHarmense,1609--69)在各类绘画体裁上都有惊人的贡献,从创作的广度和深度来看,他是当之无愧的最伟大的荷兰画家。nbsp;伦勃朗在故乡莱顿城度过最初的艺术生涯,通过老师拉斯特曼,他认识了意大利美术,而卡拉瓦乔的明暗对照法,则大大有助于他找到自己独特的造型语言。nbsp;《浪子回头》nbsp;1669nbsp;《耶稣治愈病人》nbsp;1648-1650nbsp;17世纪30年代,他移居荷兰最重要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后,绘制了群像画《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1632)。画面上,一群人正听着这位本名皮特松的著名解剖学家讲课,明亮的光线落在杜普教授的面孔和双手上,也落在每个人物的面孔和那具尸体上,而次要的一切则被投人在一片昏暗中。这种表现手法有力突出了塑造得十分真实生动的人物形象,它源于卡拉瓦乔,但更自然,更具表现力。nbsp;这幅画使伦勃朗一举成名,定件源源而来。1634年他娶了富家女莎士基姬。这一时期,伦勃朗享受着一位深受欢迎的画家所能获得的快乐和舒适。nbsp;《夜巡》(1642)nbsp;十年后,不断探索的伦勃朗,创作了另一幅群像画《夜巡》(1642),把富于戏剧性的历史画因素引人其中,对荷兰群像画的程式进行了大胆改造。与看得清每个人物面孔的《圣乔治民团的宴会》和《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不同,这幅画丝毫没有“照相“的意味,其中所有人物部从属于集体的一次活动并受艺术效果的支配。伦勃朗特有的运用光线的手法,在这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成为渲染气氛、创造空间、强调重点、刻画人物、塑造形体的有力手段。nbsp;传说这幅画的新颖之处带给他不幸,虽不无夸张,但此后伦勃朗不再时髦,却是事实。从他后来的创作成果看,似乎证实着我国古代流行的一种观念--诗穷而后工。摆脱掉成功带来的束缚,伦勃朗转向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专注于营造自己的艺术天地。nbsp;在孤独中,伦勃朗以自己和亲友为模特儿,创作了一系列感人至深的肖像画。伦勃朗克服掉早期有时难免的浮华气息,不再考虑外在效果,一心一意捕捉人物的精神气质,挖掘他们内在的美。正是这种追求更深刻更永恒事物的作法,使伦勃朗肖像画具有了不朽生命力。把萨金特笔法潇洒的名媛贵妇肖像摆在他的《自画像》(约1665)旁边比较一下,就更能让人们体味到这一点。17世纪的肖像画大家,各有其动人风采,但在展示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方面,却都不如伦勃朗。nbsp;←《自画像》(1660)nbsp;注重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特色,也能够在伦勃朗大量的宗教画上看到。我们知道,在新教徒心目中,《圣经》是真正的精神之源,作为新教徒的伦勃朗是个宗教感情深厚的画家,他反复研读过这本圣书,他的真诚体验和仁爱胸怀,使他笔下的宗教世界显得格外挚朴、深沉、耐人寻味。在意大利的众多宗教画中,是找不到《基督在以马件斯》(1648)、《浪子归家》(约1669)这样的作品的。nbsp;体现在他油画作品中的关怀普通人的爱心,也流露在铜版画《基督救治病人》(约1648--1650)上。伦勃朗是丢勒之后又一位版画大师,但同丢勒相比,他的铜版画显得更简括、更灵活。在某种程度上,它们与他那些极富表现力的素描有共同之处。这两者也是他艺术遗产中 查看原帖>>
_BAID****7933 2021-05-15 18:06 开发者_Python百科 17世纪,不少荷兰画家投人静物画创作,从而使这个绘画体裁在美术史上占有了一席之地。彼特·克莱茨就是其中一位。 彼特·克莱茨(Pieter Claesz)1597年出生在哈莱姆,是17世纪荷兰静物画家,尤其擅长描绘餐桌物品,他以精细的笔法表现出玻璃酒杯、金属盘盏、餐刀及各种食物的形状和质感。1637创作的《早餐用品》是其代表作。1661年,彼特·克莱茨在荷兰逝世。
李海波 2021-05-15 18:13 参考一下吧《微笑的酒徒》 (1628--1630) 哈尔斯喜欢生动活泼的效果,力求在动态中自然地展示人物的特征,捕捉他们瞬间的神态,为此他运用了在当时极其大胆奔放的笔法,即迅速有力摆上画面的笔触塑造出一个个如生的形象。《吉卜赛女郎》(约1628)是他的画法和风格的鲜明例证。与文艺复兴盛行的庄重的肖像画不同,他选取富于表现力的刹那间嬉笑神情来描绘,速写式的轻快笔触,活灵活现地点染出一位性格爽朗、欢快俏皮的吉卜赛女人形象,观众仿佛能听到她的笑声。他自由的画法,可以与二多年后的印象主义者相比美。 群像画在荷兰特别流行,哈尔斯在确立这种肖像画样式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民团是荷兰的一种武装力量,各个城市的民团往往请画家描绘成员集体的形象。哈尔斯为哈莱姆城民团画过三幅群像画,《圣乔治民团的宴会》(1616)是其中的第一幅。在这件歌颂性作品中,人物组合得较为自然,随意而又不乏庄重,体现出他们集体的风貌。哈尔斯运用深重的黑色和明亮的白色来增加画面的力度,使作品显得相当明快。 2、伦勃朗 与专精肖像画的哈尔斯不同,也与众多局限在其一狭窄范围内的荷兰画家不同,伦勃朗(Van Rijn RembrandtHarmense,1609--69)在各类绘画体裁上都有惊人的贡献,从创作的广度和深度来看,他是当之无愧的最伟大的荷兰画家。 伦勃朗在故乡莱顿城度过最初的艺术生涯,通过老师拉斯特曼,他认识了意大利美术,而卡拉瓦乔的明暗对照法,则大大有助于他找到自己独特的造型语言。 《浪子回头》 1669 《耶稣治愈病人》 1648-1650 17世纪30年代,他移居荷兰最重要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后,绘制了群像画《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1632)。画面上,一群人正听着这位本名皮特松的著名解剖学家讲课,明亮的光线落在杜普教授的面孔和双手上,也落在每个人物的面孔和那具尸体上,而次要的一切则被投人在一片昏暗中。这种表现手法有力突出了塑造得十分真实生动的人物形象,它源于卡拉瓦乔,但更自然,更具表现力。 这幅画使伦勃朗一举成名,定件源源而来。1634年他娶了富家女莎士基姬。这一时期,伦勃朗享受着一位深受欢迎的画家所能获得的快乐和舒适。 《夜巡》(1642) 十年后,不断探索的伦勃朗,创作了另一幅群像画《夜巡》(1642),把富于戏剧性的历史画因素引人其中,对荷兰群像画的程式进行了大胆改造。与看得清每个人物面孔的《圣乔治民团的宴会》和《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不同,这幅画丝毫没有"照相"的意味,其中所有人物部从属于集体的一次活动并受艺术效果的支配。伦勃朗特有的运用光线的手法,在这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成为渲染气氛、创造空间、强调重点、刻画人物、塑造形体的有力手段。 传说这幅画的新颖之处带给他不幸,虽不无夸张,但此后伦勃朗不再时髦,却是事实。从他后来的创作成果看,似乎证实着我国古代流行的一种观念--诗穷而后工。摆脱掉成功带来的束缚,伦勃朗转向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专注于营造自己的艺术天地。 在孤独中,伦勃朗以自己和亲友为模特儿,创作了一系列感人至深的肖像画。伦勃朗克服掉早期有时难免的浮华气息,不再考虑外在效果,一心一意捕捉人物的精神气质,挖掘他们内在的美。正是这种追求更深刻更永恒事物的作法,使伦勃朗肖像画具有了不朽生命力。把萨金特笔法潇洒的名媛贵妇肖像摆在他的《自画像》(约1665)旁边比较一下,就更能让人们体味到这一点。17世纪的肖像画大家,各有其动人风采,但在展示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方面,却都不如伦勃朗。 ←《自画像》(1660) 注重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特色,也能够在伦勃朗大量的宗教画上看到。我们知道,在新教徒心目中,《圣经》是真正的精神之源,作为新教徒的伦勃朗是个宗教感情深厚的画家,他反复研读过这本圣书,他的真诚体验和仁爱胸怀,使他笔下的宗教世界显得格外挚朴、深沉、耐人寻味。在意大利的众多宗教画中,是找不到《基督在以马件斯》(1648)、《浪子归家》(约1669)这样的作品的。 体现在他油画作品中的关怀普通人的爱心,也流露在铜版画《基督救治病人》(约1648--1650)上。伦勃朗是丢勒之后又一位版画大师,但同丢勒相比,他的铜版画显得更简括、更灵活。在某种程度上,它们与他那些极富表现力的素描有共同之处。这两者也是他艺术遗产中极为珍贵的一部分。 3、风俗画家和维米尔 在意大利那样的国家里,风俗画可以说是不存在的;但在荷兰,这种描绘日常生活场面的绘画非常受人喜爱,不少城市都有自己的风俗画家,其中以德尔夫特城的风俗画家成就最为突出。尽管风俗画再现了不同的生活场景,但它最偏爱的题材还是宁静的家庭生活。 霍赫(Pieter de Hooch或Hoogh,1629--1684)生于鹿特丹,可他最著名的作品却是在德尔夫特创作的。《庭院》(1658)这幅画,以精确细腻的刻画展示了荷兰妇女的家庭生活。在整洁的庭院一角,一位母亲拉着孩子走下台阶,与此相反,过道中站立着另一位背向观众的妇女,这一明一暗、一动一静的处理,在生动传达令荷兰人迷恋的和平舒适的生活理想方面发挥了不小作用。 ←《衣橱》(1663) 特尔鲍赫(Gerard Terborch,1617--81)也是再现安逸室内生活的能手。特尔鲍赫的最佳作品,主要是在他定居代芬特尔后绘制的。他特别擅长描绘丝绸等织物,表现它们特殊的光泽和质感。他以精细的笔法,津津有味地描绘室内农饰华丽的妇女和陪伴着她们的男子,为后人留下富裕荷兰人生活一个侧面的写照。 另一些风俗画家,如在法兰德斯安特卫普工作的布鲁威尔(Adrian Brouwer,l605/1606--1638),以及哈莱姆的奥斯塔德(Adrian van Ostade,1610--1685),则把精力放在描绘那些洋溢着豪放、粗俗的欢乐气息的底层人生活图景上,他们的创作道路,继承了布吕盖尔在16世纪确立的传统。 伦勃朗的同乡、奥斯塔德的弟子扬·斯丁(Jam Steen,1626--1679)是位创造力极为旺盛的画家。为了维持生计,他经营了一个小酒店,这给他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扬·斯丁精于叙事,这个特点不难在他大量表现热闹欢快的民俗场面的绘画中发现。 面对这批荷兰"小名家"的作品,尽管我们会钦佩他们生动再现生活场景、如实描绘物质世界的才能和功力,但总不免有种遗憾的感觉:他们的热情是浅薄的、他们的世界是平庸的。当我们转向维米尔(Jan Velmeer,1632--1675开发者_如何学JAVA)描绘同样场面的风俗画时,就会清楚意识到,对一件艺术作品来说,题材并不怎么重要,关键在于如何表现,在于从中显示出的格调和境界。 维米尔生活和工作在德尔夫特,在荷兰绘画三大师中,他是仅次于伦勃朗的人物。维米尔留传下来的作品只有40幅左右,其中多数都是绘画精品。 维米尔描绘的室内生活场景极其单纯,一两个人物(往往是年轻妇女)静静呆在整洁的室内,光线从侧面的窗子透射进来,将人物笼罩在均匀弥漫的透明空气氛围中。平凡的现实,仿佛得到净化和升华,一切都显得不同凡响,静态的构图、简括的造型、明晰的空间、优美的色调、匀净的光线,组成一个和谐静谣的世界,从中散发出一种超然的、古希腊艺术般的清新气息。 《画室》 (约1665--1670) 与大多数风俗画家不同,维米尔并不着力描绘情节和讲述故事,他更关注形式,借助它来创造一种诗的境界。他的画笔仿佛具有神奇的魔力,画面一经点染,就焕发出独特的动人光彩,普通的生活变成了形与色的美妙组合。同伦勃朗一样,维米尔也是用光的大师,但他并不追求戏剧的效果,而是要用光创造出一个结构明确,条理清晰的天地。他把一些鲜艳娇嫩的亮色编织在这个天地中,从而给它添加了儿分妖媚的风致。《倒奶的厨娘》(约1663)、《称珍珠的妇人》(约1665)、《拿水罐的少妇》(约1665)、《画室》(约1665--1670)等作品,都反映了维米尔的特色。 维米尔和伦勃朗,都非专门化的风景画家,但他们都创作过美妙的风景画。维米尔的《德尔夫特景色》(约1660)放在任何一位荷兰风景画家的佳作旁边,决不会显得逊色,在这幅以水平和垂直线构成的作品中,他以平和的态度传达出这座荷兰城市宁静的美。 4、风景画家 争得自由和独立的荷兰人,热爱他们生活的国土,喜欢描绘祖国风貌的绘画作品。在这种形势下,一大批风景画家应运而生,通过他们的努力,荷兰风景画得到蓬勃发展。像其它体裁的画家一样,这些画家各有其擅长的领域,每个人往往守住他那受欢迎的题材,在这个范围内反复挖掘。我们知道,在17世纪从事理想风景画创作的法国画家和意大利画家,都是在画室中凭记忆或速写稿绘制风景画的。荷兰的风景画家,尽管更忠实地表现自然的本来面目,但也是在画室中从事创作的,真正面对实景写生创作,那是很久以后的事。 戈延(Jan van Goyen,l596--1656)是第一代风景画家中的佼佼者,他擅长表现江河景色。他的名作《乡村景色》(约1645),真实地再现了荷兰的自然风貌。云天占据着大部分画面,压得很低的视平线把观众与河边景象拉近了,这种构图方式,成为荷兰风景画中常见的手法。 与戈延同属一代的萨恩列达姆(Pieter Saenredam,l597--1665)是一位很特殊的画家。绝大多数风景画家描绘的都是露天的自然景色,当他们表现建筑物时,往往也是描绘它们的外观。萨恩列达姆却与此不同,他喜欢表现建筑物内部。一看他那四壁洁白的《圣巴沃教堂》(1660)等作品,就会对崇尚简朴的荷兰新教精神有所体味。在这样的环境中,无法产生意大利那样的美术。萨恩列达姆精于再现建筑空间的才能,在他一系列描绘教堂内景的作品上得到了充分发挥。 荷兰风景画全盛时期的代表人物,首推勒依斯达尔(Jacobvan Ruisdael,1628/1629--1682)和他的学生霍贝玛(Meyndert Hobbema,1638--1709)。 勒依斯达尔生在哈莱姆城,1657年移居阿姆斯特丹,在那里,他收了一批弟子,其中就包括霍贝玛。勒依斯达尔描绘的题材较为多样,在那些运用并不算怎么丰富的色彩描绘的风景画中,他生动地传达出变化中的自然形态、光线、氛围,并把主观感受融入客观景物。《哈莱姆风光》(约1670)以开阔的构图展现出这个城市郊外的景致,高远的天空上移动着层层云片,阳光从云隙间投射下来,使地上的景色具有了强烈对比,整个作品于生动中洋溢着一种戏剧性感觉。 ←《韦克的风车》(1665) 跟著名的老师相比,霍贝玛的绘画显得更加平和。他的代表作《米德尔哈尼斯林荫道》(1689)具有古典式的均衡和明晰,构图处理有力地表现出空间的推移,使人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成为运用透视法的典范。 ←《米德尔哈尼斯林荫道》(1689) 5、静物画家 作为独立的绘画品种,静物画是在17世纪才确立和流行起来的。虽然早在古罗马出现过静物画,但继承古典传统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画家,从没把它当作一回事。在这种态度影响之下,17世纪的许多画家仍然很少从事静物创作,只有荷兰情况不同。由于热爱家庭生活的荷兰人对与此相关的物品感 兴趣,促使不少荷兰画家投人静物画创作,从而使这个绘画体裁在美术史上占有了一席之地。 在哈莱姆工作的克莱茨(Pieter Claesz,1597/1598--1661)和海达(Willem Claesz Heda,l599--1680/1682)是描绘餐桌物品的名家,他们以精细的笔法表现出玻璃酒杯、金属盘盏、餐刀及各种食物的形状和质感。前者的《早餐用品》(1637)和后者的《静物》(约1648),能让人看到他们的共同特色。 比他们略为年轻一些的黑姆(Jan Davidsz de Heem,l606--1683/1684),也是位著名静物画家。同前述两位画家相比,他描绘的题材比较广泛,构图处理上更为轻松。 生于鹿特丹的卡夫(Willem Kaif,l619--1693)或许是荷兰静物画家中最杰出的人物。他主要是在阿姆斯特丹从事创作活动的。卡夫的作品以善于用光布色著称,整体上更加概括单纯,从某种程度上,仿佛综合了伦勃朗和维米尔的一些特点。 顺便说一句,伦勃朗并非静物画家,但他笔法道劲的《剥皮的牛》(1655)却是静物画的杰作,从中流溢出来的戏剧性激情和纪念性气势,都是上述静物画专家无法企及的。
_BAID****7933 2021-05-15 18:06 开发者_Python百科 17世纪,不少荷兰画家投人静物画创作,从而使这个绘画体裁在美术史上占有了一席之地。彼特·克莱茨就是其中一位。 彼特·克莱茨(Pieter Claesz)1597年出生在哈莱姆,是17世纪荷兰静物画家,尤其擅长描绘餐桌物品,他以精细的笔法表现出玻璃酒杯、金属盘盏、餐刀及各种食物的形状和质感。1637创作的《早餐用品》是其代表作。1661年,彼特·克莱茨在荷兰逝世。
李海波 2021-05-15 18:13 参考一下吧《微笑的酒徒》 (1628--1630) 哈尔斯喜欢生动活泼的效果,力求在动态中自然地展示人物的特征,捕捉他们瞬间的神态,为此他运用了在当时极其大胆奔放的笔法,即迅速有力摆上画面的笔触塑造出一个个如生的形象。《吉卜赛女郎》(约1628)是他的画法和风格的鲜明例证。与文艺复兴盛行的庄重的肖像画不同,他选取富于表现力的刹那间嬉笑神情来描绘,速写式的轻快笔触,活灵活现地点染出一位性格爽朗、欢快俏皮的吉卜赛女人形象,观众仿佛能听到她的笑声。他自由的画法,可以与二多年后的印象主义者相比美。 群像画在荷兰特别流行,哈尔斯在确立这种肖像画样式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民团是荷兰的一种武装力量,各个城市的民团往往请画家描绘成员集体的形象。哈尔斯为哈莱姆城民团画过三幅群像画,《圣乔治民团的宴会》(1616)是其中的第一幅。在这件歌颂性作品中,人物组合得较为自然,随意而又不乏庄重,体现出他们集体的风貌。哈尔斯运用深重的黑色和明亮的白色来增加画面的力度,使作品显得相当明快。 2、伦勃朗 与专精肖像画的哈尔斯不同,也与众多局限在其一狭窄范围内的荷兰画家不同,伦勃朗(Van Rijn RembrandtHarmense,1609--69)在各类绘画体裁上都有惊人的贡献,从创作的广度和深度来看,他是当之无愧的最伟大的荷兰画家。 伦勃朗在故乡莱顿城度过最初的艺术生涯,通过老师拉斯特曼,他认识了意大利美术,而卡拉瓦乔的明暗对照法,则大大有助于他找到自己独特的造型语言。 《浪子回头》 1669 《耶稣治愈病人》 1648-1650 17世纪30年代,他移居荷兰最重要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后,绘制了群像画《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1632)。画面上,一群人正听着这位本名皮特松的著名解剖学家讲课,明亮的光线落在杜普教授的面孔和双手上,也落在每个人物的面孔和那具尸体上,而次要的一切则被投人在一片昏暗中。这种表现手法有力突出了塑造得十分真实生动的人物形象,它源于卡拉瓦乔,但更自然,更具表现力。 这幅画使伦勃朗一举成名,定件源源而来。1634年他娶了富家女莎士基姬。这一时期,伦勃朗享受着一位深受欢迎的画家所能获得的快乐和舒适。 《夜巡》(1642) 十年后,不断探索的伦勃朗,创作了另一幅群像画《夜巡》(1642),把富于戏剧性的历史画因素引人其中,对荷兰群像画的程式进行了大胆改造。与看得清每个人物面孔的《圣乔治民团的宴会》和《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不同,这幅画丝毫没有"照相"的意味,其中所有人物部从属于集体的一次活动并受艺术效果的支配。伦勃朗特有的运用光线的手法,在这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成为渲染气氛、创造空间、强调重点、刻画人物、塑造形体的有力手段。 传说这幅画的新颖之处带给他不幸,虽不无夸张,但此后伦勃朗不再时髦,却是事实。从他后来的创作成果看,似乎证实着我国古代流行的一种观念--诗穷而后工。摆脱掉成功带来的束缚,伦勃朗转向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专注于营造自己的艺术天地。 在孤独中,伦勃朗以自己和亲友为模特儿,创作了一系列感人至深的肖像画。伦勃朗克服掉早期有时难免的浮华气息,不再考虑外在效果,一心一意捕捉人物的精神气质,挖掘他们内在的美。正是这种追求更深刻更永恒事物的作法,使伦勃朗肖像画具有了不朽生命力。把萨金特笔法潇洒的名媛贵妇肖像摆在他的《自画像》(约1665)旁边比较一下,就更能让人们体味到这一点。17世纪的肖像画大家,各有其动人风采,但在展示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方面,却都不如伦勃朗。 ←《自画像》(1660) 注重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特色,也能够在伦勃朗大量的宗教画上看到。我们知道,在新教徒心目中,《圣经》是真正的精神之源,作为新教徒的伦勃朗是个宗教感情深厚的画家,他反复研读过这本圣书,他的真诚体验和仁爱胸怀,使他笔下的宗教世界显得格外挚朴、深沉、耐人寻味。在意大利的众多宗教画中,是找不到《基督在以马件斯》(1648)、《浪子归家》(约1669)这样的作品的。 体现在他油画作品中的关怀普通人的爱心,也流露在铜版画《基督救治病人》(约1648--1650)上。伦勃朗是丢勒之后又一位版画大师,但同丢勒相比,他的铜版画显得更简括、更灵活。在某种程度上,它们与他那些极富表现力的素描有共同之处。这两者也是他艺术遗产中极为珍贵的一部分。 3、风俗画家和维米尔 在意大利那样的国家里,风俗画可以说是不存在的;但在荷兰,这种描绘日常生活场面的绘画非常受人喜爱,不少城市都有自己的风俗画家,其中以德尔夫特城的风俗画家成就最为突出。尽管风俗画再现了不同的生活场景,但它最偏爱的题材还是宁静的家庭生活。 霍赫(Pieter de Hooch或Hoogh,1629--1684)生于鹿特丹,可他最著名的作品却是在德尔夫特创作的。《庭院》(1658)这幅画,以精确细腻的刻画展示了荷兰妇女的家庭生活。在整洁的庭院一角,一位母亲拉着孩子走下台阶,与此相反,过道中站立着另一位背向观众的妇女,这一明一暗、一动一静的处理,在生动传达令荷兰人迷恋的和平舒适的生活理想方面发挥了不小作用。 ←《衣橱》(1663) 特尔鲍赫(Gerard Terborch,1617--81)也是再现安逸室内生活的能手。特尔鲍赫的最佳作品,主要是在他定居代芬特尔后绘制的。他特别擅长描绘丝绸等织物,表现它们特殊的光泽和质感。他以精细的笔法,津津有味地描绘室内农饰华丽的妇女和陪伴着她们的男子,为后人留下富裕荷兰人生活一个侧面的写照。 另一些风俗画家,如在法兰德斯安特卫普工作的布鲁威尔(Adrian Brouwer,l605/1606--1638),以及哈莱姆的奥斯塔德(Adrian van Ostade,1610--1685),则把精力放在描绘那些洋溢着豪放、粗俗的欢乐气息的底层人生活图景上,他们的创作道路,继承了布吕盖尔在16世纪确立的传统。 伦勃朗的同乡、奥斯塔德的弟子扬·斯丁(Jam Steen,1626--1679)是位创造力极为旺盛的画家。为了维持生计,他经营了一个小酒店,这给他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扬·斯丁精于叙事,这个特点不难在他大量表现热闹欢快的民俗场面的绘画中发现。 面对这批荷兰"小名家"的作品,尽管我们会钦佩他们生动再现生活场景、如实描绘物质世界的才能和功力,但总不免有种遗憾的感觉:他们的热情是浅薄的、他们的世界是平庸的。当我们转向维米尔(Jan Velmeer,1632--1675开发者_如何学JAVA)描绘同样场面的风俗画时,就会清楚意识到,对一件艺术作品来说,题材并不怎么重要,关键在于如何表现,在于从中显示出的格调和境界。 维米尔生活和工作在德尔夫特,在荷兰绘画三大师中,他是仅次于伦勃朗的人物。维米尔留传下来的作品只有40幅左右,其中多数都是绘画精品。 维米尔描绘的室内生活场景极其单纯,一两个人物(往往是年轻妇女)静静呆在整洁的室内,光线从侧面的窗子透射进来,将人物笼罩在均匀弥漫的透明空气氛围中。平凡的现实,仿佛得到净化和升华,一切都显得不同凡响,静态的构图、简括的造型、明晰的空间、优美的色调、匀净的光线,组成一个和谐静谣的世界,从中散发出一种超然的、古希腊艺术般的清新气息。 《画室》 (约1665--1670) 与大多数风俗画家不同,维米尔并不着力描绘情节和讲述故事,他更关注形式,借助它来创造一种诗的境界。他的画笔仿佛具有神奇的魔力,画面一经点染,就焕发出独特的动人光彩,普通的生活变成了形与色的美妙组合。同伦勃朗一样,维米尔也是用光的大师,但他并不追求戏剧的效果,而是要用光创造出一个结构明确,条理清晰的天地。他把一些鲜艳娇嫩的亮色编织在这个天地中,从而给它添加了儿分妖媚的风致。《倒奶的厨娘》(约1663)、《称珍珠的妇人》(约1665)、《拿水罐的少妇》(约1665)、《画室》(约1665--1670)等作品,都反映了维米尔的特色。 维米尔和伦勃朗,都非专门化的风景画家,但他们都创作过美妙的风景画。维米尔的《德尔夫特景色》(约1660)放在任何一位荷兰风景画家的佳作旁边,决不会显得逊色,在这幅以水平和垂直线构成的作品中,他以平和的态度传达出这座荷兰城市宁静的美。 4、风景画家 争得自由和独立的荷兰人,热爱他们生活的国土,喜欢描绘祖国风貌的绘画作品。在这种形势下,一大批风景画家应运而生,通过他们的努力,荷兰风景画得到蓬勃发展。像其它体裁的画家一样,这些画家各有其擅长的领域,每个人往往守住他那受欢迎的题材,在这个范围内反复挖掘。我们知道,在17世纪从事理想风景画创作的法国画家和意大利画家,都是在画室中凭记忆或速写稿绘制风景画的。荷兰的风景画家,尽管更忠实地表现自然的本来面目,但也是在画室中从事创作的,真正面对实景写生创作,那是很久以后的事。 戈延(Jan van Goyen,l596--1656)是第一代风景画家中的佼佼者,他擅长表现江河景色。他的名作《乡村景色》(约1645),真实地再现了荷兰的自然风貌。云天占据着大部分画面,压得很低的视平线把观众与河边景象拉近了,这种构图方式,成为荷兰风景画中常见的手法。 与戈延同属一代的萨恩列达姆(Pieter Saenredam,l597--1665)是一位很特殊的画家。绝大多数风景画家描绘的都是露天的自然景色,当他们表现建筑物时,往往也是描绘它们的外观。萨恩列达姆却与此不同,他喜欢表现建筑物内部。一看他那四壁洁白的《圣巴沃教堂》(1660)等作品,就会对崇尚简朴的荷兰新教精神有所体味。在这样的环境中,无法产生意大利那样的美术。萨恩列达姆精于再现建筑空间的才能,在他一系列描绘教堂内景的作品上得到了充分发挥。 荷兰风景画全盛时期的代表人物,首推勒依斯达尔(Jacobvan Ruisdael,1628/1629--1682)和他的学生霍贝玛(Meyndert Hobbema,1638--1709)。 勒依斯达尔生在哈莱姆城,1657年移居阿姆斯特丹,在那里,他收了一批弟子,其中就包括霍贝玛。勒依斯达尔描绘的题材较为多样,在那些运用并不算怎么丰富的色彩描绘的风景画中,他生动地传达出变化中的自然形态、光线、氛围,并把主观感受融入客观景物。《哈莱姆风光》(约1670)以开阔的构图展现出这个城市郊外的景致,高远的天空上移动着层层云片,阳光从云隙间投射下来,使地上的景色具有了强烈对比,整个作品于生动中洋溢着一种戏剧性感觉。 ←《韦克的风车》(1665) 跟著名的老师相比,霍贝玛的绘画显得更加平和。他的代表作《米德尔哈尼斯林荫道》(1689)具有古典式的均衡和明晰,构图处理有力地表现出空间的推移,使人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成为运用透视法的典范。 ←《米德尔哈尼斯林荫道》(1689) 5、静物画家 作为独立的绘画品种,静物画是在17世纪才确立和流行起来的。虽然早在古罗马出现过静物画,但继承古典传统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画家,从没把它当作一回事。在这种态度影响之下,17世纪的许多画家仍然很少从事静物创作,只有荷兰情况不同。由于热爱家庭生活的荷兰人对与此相关的物品感 兴趣,促使不少荷兰画家投人静物画创作,从而使这个绘画体裁在美术史上占有了一席之地。 在哈莱姆工作的克莱茨(Pieter Claesz,1597/1598--1661)和海达(Willem Claesz Heda,l599--1680/1682)是描绘餐桌物品的名家,他们以精细的笔法表现出玻璃酒杯、金属盘盏、餐刀及各种食物的形状和质感。前者的《早餐用品》(1637)和后者的《静物》(约1648),能让人看到他们的共同特色。 比他们略为年轻一些的黑姆(Jan Davidsz de Heem,l606--1683/1684),也是位著名静物画家。同前述两位画家相比,他描绘的题材比较广泛,构图处理上更为轻松。 生于鹿特丹的卡夫(Willem Kaif,l619--1693)或许是荷兰静物画家中最杰出的人物。他主要是在阿姆斯特丹从事创作活动的。卡夫的作品以善于用光布色著称,整体上更加概括单纯,从某种程度上,仿佛综合了伦勃朗和维米尔的一些特点。 顺便说一句,伦勃朗并非静物画家,但他笔法道劲的《剥皮的牛》(1655)却是静物画的杰作,从中流溢出来的戏剧性激情和纪念性气势,都是上述静物画专家无法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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