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关于个税的讨论。有些有朋友的公司,职位一样,工资一样,但有些人退税,却是在交税。那么原因是什么呢?我们来看介绍。
因为大家的收入不一样,退税的通常是缴纳了个税但是符合退税的条件,所以可以申请退税。而补税的要么是没有缴纳个税但是符合纳税的条件,亦或者是缴纳的个税不够,所以需要补税。
如果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可以申请退税。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只要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退税。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应当退税。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
简而言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最终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计算,多退少补。纳税人通常在复杂的情况下获得综合开发者_高级运维收入。无论采用何种代扣代缴方式,都不可能使所有纳税人平时预缴的税额与全年应纳税额完全一致。这时候两者就会产生差异,需要通过年结来调整。
哪些人需要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并领取工资薪金,在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费用的;
2.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收入相加后,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提率。
哪些情况可以退税?
1.纳税年度内年综合所得不足6万元,但通常预缴个人所得税;
2.纳税年度内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
3.因年中就业、辞职或部分月份收入不足,扣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专项附加扣除不足;
4.未被公司聘用,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清缴申请各项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中适用的扣缴率高于全年适用的综合所得税率;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或未充分享受残疾人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等综合所得税优惠;
7、有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但不在预缴税款时扣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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