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讯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日宣布,2023年春节期间将限时燃放烟花爆竹。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1月21日至26日、2月5日、6日每天7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对开发者_运维知识库于居民区烟花爆竹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应当在居民区指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烟花燃放期间,做好巡逻执勤、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工作,消除烟花爆竹复燃隐患后,及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运输。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控制排放区允许排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每天7: 00至23:00;控制排放区域外区域允许排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5日,每天7: 00至23: 00。控制排放区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整个高新园区,其他区、市、县的建成区为控制排放区。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已明确春节期间部分地区和个别时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据《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介绍,在城市禁放区,可以燃放烟花的时间是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
根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县城建成区限制燃放,即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其他时段不允许燃放。
随着春节的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起了人们的热烈讨论。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正在宁波召开的CPPCC十六届二次会议上,CPPCC籍委员屠嫩飞呼吁平衡环保、安全和老年仪式感,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寻找更多“年味”。
屠嫩飞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点,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管理,启动《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改中。该文件指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涉及避免一刀切的烟花爆竹“禁令”。
2019年12月13日,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了对政协委员诸葛蔡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回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对《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修改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了诸葛蔡华及有关NPC代表、CPPCC委员和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地方禁放烟花爆竹政策,科学规划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避免“禁放烟花”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条例》,研究制定《条例》,细分个别烟花爆竹品种,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分级评价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考虑制定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用于大部分地区的烟花爆竹类别标准。以及适合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合适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导,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精彩评论